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

发布时间:2022-06-07 17:2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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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缴费单位的申报,以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依法核定参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申请条件:在统筹地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材料:《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 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二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当场告知

咨询电话: 0879-8888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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