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保参保缴费问题等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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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分几档?

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一档、二档、三档三个档次。一档为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二档、三档为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

三、非兰溪户籍的外来人员可以参加哪一档?

答:在全市范围内就业的外来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参加职工(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领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选择二档、三档参保缴费,享受本市户籍人员同城医保待遇。

四、一档和二档在住院和门诊待遇上有什么区别?

答:一档、二档缴费人员的住院和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相同,区别在于一档建立个人账户,二档不建立个人账户。

五、是不是只要参加一档就可以建立个人账户了?

答:是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不建立个人账户。

六、全日制学生参保缴费是怎样的?

答:2022年度全日制学生按三档标准600元或二档标准缴费2050元(包括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学生意外伤害险、大病保险选缴保费3份补助)缴费。全日制学生大病保险补助选缴保费,待遇视同连续缴满三年的待遇享受。

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从2020年1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征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比例:

1.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7.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参保一档个人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确定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

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有什么要求?

答:参保的用人单位(下简称参保单位)、参保一档个人应在当月15日前缴足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保费,发生欠费情况后,职工的医保待遇如何?

答: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其参保人员自次月1日起暂时停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按时补缴保险费的:其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税务机关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的期限,一般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六十日。

3、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保险费的:自欠缴保险费的第二个自然月起,其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用人单位一次性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参保人自补缴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恢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保费的,医保待遇如何?

答:灵活就业人员当月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下简称医保待遇)。累计欠费月数不超过3个月(含)的,待缴清基本医疗保险欠费后恢复医保待遇,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累计欠费月数超过3个月的,中断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

十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发生了中断参保的情况,中断缴费后待遇如何衔接?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中断参保是指经本人或参保单位申请中断参保关系,或个人累计欠费月数超过3个月的,参保关系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中断的。

参保人自中断、中止的当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规定补缴的,视为连续参保,补缴时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一档报销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视为再次参保,按再次参保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十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二档、三档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12月,具体缴费截止时间以当年征收公告为准,缴费所属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

十三、困难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有补助吗?

答: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困难学生和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补助对象名单由所属职能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确认,11月底前办理参保。

十四、参保档次之间可以转换吗?

答:同一年度内二、三档之间不得互相转档。

一档参保人可以转为二或三档参保,费用按全年费用标准缴纳。二档、三档参保人也可以转为一档参保,按首次(再次)参保规定时间享受一档医保待遇,个人账户按规定划入,在新档次医保待遇生效前,继续执行原待遇。

十五、不足年限补缴是怎么规定的?

答:2021年7月1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一档参保人,其累计一档缴费年限达到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20年,可以缴费至20年,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20年。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年限可按1:0.5折算为一档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年限可按1:1计算为二档缴费年限。

十六、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单位还能继续为其交医保吗?

答:职工到龄后单位须及时进行中断申报。职工符合养老退休条件的,在办理养老退休后,可到医保窗口一次性补足20年,或者办理退休按月缴纳医保。也可在一档中断后60日(含)内参保二档或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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