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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1ZF540000/2022-1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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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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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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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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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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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金管委20227号)文件,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月缴存额1000元以上和1000元以下的差别化贷款政策。

二、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公积金贷款需要轮候时,可优先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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