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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76号

发布时间:2022-05-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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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2022〕第76号

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监测预警体系,更好地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守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兰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5月23日起在全市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采样时间和地点
1、采样时间:具体以实际通告为准。
2、采样地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社会面采样点等核酸检测采样点均可开展采样(具体点位见附表)。
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员范围及要求

对需进入兰溪市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暂不包含城乡公共交通车辆,下同)人员,查验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常态化核酸检测期间,各公共场所、相关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入口查验,未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2、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或小孩,可使用支付宝“老幼助查”功能、浙里办App“老幼核酸代查”功能、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进行核酸查验。如核酸检测结果尚未出具,可凭采样点发放的采样证明,进入相关场所。

3、等候采样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老人、小孩等无健康码人员,推荐使用预约码或携带身份证前往采样。各采样点应对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群体予以优先采样。黄码人员到设有黄码通道的社会面采样点进行采样。

4、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逗留。

5、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就近前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不要前往社会面核酸采样点。对有急救需求的病人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不得因未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禁止其入内。

6、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切勿参加采样。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7、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信息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附件1:兰溪市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表

附件2:兰溪市需落实扫码查验的公共场所类别


兰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兰溪市需落实扫码查验的公共场所类别


第一类:建材家居广场、二手车市场、黄龙洞综合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人力资源市场,集市夜市,各类大型商场和超市。
第二类: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影剧院、KTV、酒吧、茶室、咖啡馆、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馆、SPA 馆、艾灸馆、洗浴室、足浴室、游戏厅、密室逃脱等休闲娱乐场所。
第三类:文化馆、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游泳场所、健身运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教培机构等文体教培场所。
第四类:银行、通信、宾馆、药店、理发(美容)店、餐饮店、医疗机构、各类沿街店铺等便民服务场所。
第五类:汽车客运站,物流快递场所。
第六类: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写字楼、办公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看守所、拘留所等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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