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发展项目的通知
11330781751901053P/2022-100126
关于申报2022年一季度支持外贸企业 稳定发展项目的通知
市商务局
2022-05-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5-1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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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兰出专发〔2022〕1号)文件,现组织2022年一季度外贸企业信保融资贴息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外贸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及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项下的贸易融资实际贷款并支付利息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2.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3.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行放弃。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少报、漏报材料的,申报期满后不予以补报,视为不符合申报主体。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清晰。申报表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有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5.申报信保融资贴息项目的利息计算以2022年1-3月LPR的平均数3.70%为标准。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信保融资项目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三方赔款转让协议、承保通知书、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收(付)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
跨境电商项目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报关单。
联系方式:外贸科 0579-88887253
附件:1.2022年一季度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项目申请表
2.2022年一季度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项目承诺书
兰溪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2022年一季度关于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2年一季度关于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项目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