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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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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中共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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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1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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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4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市医保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对巡察整改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牵头、责任分解、层层担责的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全程督导,确保实效。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逐条剖析,研究制定了《中共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三是总结经验,长效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以立足当下、谋划长远为原则,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工作的助力,努力推进医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截至目前,3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3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追缴资金191.006万元、完善相关制度8项。

一、关于“未与财政部门协同落实上级文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医保中心对近三年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同,对2022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方案进行讨论。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协同催缴医保欠费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查数据,梳理历史欠费情况。二是加强欠费清缴工作,与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公告,对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数据公告后予以核销。三是落实与税务部门对账,及时核对收入及欠缴数据。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与卫健部门协同不足造成病人和基金外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外出就医前十位病种,每季度将外出就医前十种疾病分析汇总表报卫生健康部门。二是委托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浙江)有限公司建立医保数据监测平台。三是完善床日付费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基本医疗保险急性后期住院费用付费(PDPM)办法。四是对2021年精神病床日费用标准进行明确。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未与上级医保机构协同落实基金弥补政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金华市医保局上报文件,要求对兰溪市基本医保基金进行专项调剂补助。二是向兰溪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要求向上争取兰溪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022年度支出额度的请示》。三是请示金华市医保局,要求对兰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进行专项调剂补助。四是动员代表委员积极关注兰溪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交要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建议。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基金监管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将统筹基金划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问题已立巡立改。二是对2019年以来100名工伤人员和13名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违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进行核查,追回违规报销款。三是对发现未共享的死亡人员、工伤和交通事故人员信息,及时予以处置。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基金监管数字赋能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金华市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二是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建立定期分析可疑问题机制,2022年3月,对分解病历、低标准住院问题进行分析。三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提高监管能力。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药品用量动态监控机制尚未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频繁超量配药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移送案件1件。二是约谈医院相关责任医师,强调在诊疗过程中,应该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避免超量配药。三是借助医保数据监测平台,对可疑问题进行处置。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在领导班子年度总结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完成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每年召开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建立年初研判、年中评估、年底总结的全链条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机制。三是开展兰溪市医保系统2021年度意识形态风险分析,形成分析材料。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兰溪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要求,会前按要求准备学习材料。二是整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归档备查。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医保政策解读宣传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图文结合、实际案例举例等方式解读政策。二是联合市综治中心,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政策专题培训。三是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对医疗机构开展PDPM付费方式培训,开展医保乡镇代办员业务培训。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对医药机构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服务两定机构的能力。二是新政策出台后,医保中心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时传达到两定机构。三是加大下服务基层力度,开展新春“三服务”活动,并对“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工作进行指导。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服务群众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金华市医保中心督查兰溪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医保中心对两名当事人参照《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督查,制定并认真执行《兰溪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窗口)考核细则(试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讨论,医保窗口每月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四是强化力量,安排中心领导轮流到窗口值班,指导窗口工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便民化就医制度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与卫健部门的协同联动,根据便民、安全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督促医院适当延长配药周期。二是及时处理慢病长处方投诉。三是联合印发《兰溪市高血压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改革实施方案》。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对部分医保违约案件处置推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后,违约案件已处置到位。二是制定《兰溪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案件流程》,对协议管理中案件处理程序进一步明确。三是明确重大案件经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特别重大案件交班子会讨论,并报主要领导同意。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自由裁量无细化标准,案件处置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素质。二是赴永康市、东阳市医保局,学习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案件办理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兰溪市医疗保障违规违约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三是强化集体决策,制定《兰溪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案件流程》,对案件调查办理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未建立有效的行政处罚信息实时交互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重点交流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加强与部门间的联动,稳妥、及时处理涉及医保的案件。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案件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后,将案件及时处置到位。二是制定并实施《兰溪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案件流程》,对协议案件处理流程进行规范。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处理案件无依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后,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下达的处理决定书严格按照《兰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条款执行。二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年初资金使用谋划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对账工作。二是提前谋划资金,科学预测收支运行,对年度征缴收入进行测算。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及准确性。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年度考核办法出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与金华市医保局关于两定机构考核办法的对接,及时关注考核办法出台的相关消息。二是积极参与金华市两定机构考核办法政策制定,征求相关部门、各两定机构意见。三是开展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二、关于“医保基金内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后,系统中个账扣负的65人的负数余额予以核销。二是通知个账余额为负的28人退回余额。三是落实定期核查,做好预防。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关于“费用支出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政策学习。二是市医保中心开展自查,对多发的夜餐费由当事人予以退回。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的检查,开展会计凭证检查。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支付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后,补齐支付附件具体明细材料。二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稽查,落实经办、稽核、审核三方责任。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五、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政策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1年12月起,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已全部委托兰溪市海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二是强化财务的审核把关,重新明确费用报销审核、审批签字人。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六、关于“部分重大事项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准备,加强内容审核。二是制作《兰溪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议题审批单》,并认真执行议题审批程序。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七、关于“个别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医保中心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落实会议记录相关工作。三是市医保中心制定《“三重一大”议题决策结果单》《“三重一大”议题决策执行通报单》,对作出决策的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规范,未按规定召开季度例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党组成员的分工,强化责任。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三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资料存档工作,及时归档备查。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九、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党支部学习方式,制定《中共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支部委员会“党员业务骨干讲医保”学习活动方案》。二是丰富支部活动内容,组织不少于1次的业务技能比武活动。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完善发展党员的两次党员大会会议内容。二是规范党员大会、支部学习会记录管理,做好会议签到。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一、关于“医保结算办法变更不及时问题整改措施未严格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定期例会制度,会前做好会议谋划、内容准备、会场选择、议题(内容)确定等工作。二是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定期例会制度与卫生健康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相衔接,使例会工作更务实、更有成效。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理论防线。坚持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方向,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努力提高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理论素养。二是找出规律,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市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细化分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同时突出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避免制度高开低走、束之高阁。三是聚焦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开展“回头看”,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部分需要长期坚持或容易出现反复的整改事项,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苗头性问题力争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四是统筹兼顾,推动中心工作落实。坚持将巡察整改同市委迭代升级“四大战略”,全力推进“五兰同创”相结合,同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兰溪篇章相结合,科学统筹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的关系,抓好医保数字化改革、基金监管、经办能力提升、“三医”联动、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医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33125,邮寄地址:兰溪市府前路235号,电子邮箱:lxsyb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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