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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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委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受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哪些项目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下列各项符合技术服务合同认定条件规定的,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CAD、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以上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情况有: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