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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告
关于《兰溪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4-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4-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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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市房地产管理处住房保障科,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fgc195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陈晓东
联系电话:0579-89011966
附件:1.《兰溪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兰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兰溪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兰溪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起草说明.doc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