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 50号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50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7时起,在兰江街道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开展第二轮核酸检测。
“三区”管控人员要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有序前往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并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秩序,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暂不参采。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