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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48号

发布时间:2022-04-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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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48号

2022年4月19日,金华市兰溪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如下:

封控区:兰溪市兰江街道尖山行政村西郊自然村高氏宗祠(文化礼堂)及其辅房店面;黑狮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兰江街道鸿运路153号);百利得摩配厂(兰江街道鸿运路1号)。

管控区:兰溪市兰江街道兴工路以东、鸿运路以西、吉祥路以南、雁洲路以北区域;

防范区:兰溪市兰江街道映月路以东、宝龙路以西、登胜路以南、雁洲路以北区域。

现将有关“三区”管理举措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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