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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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梅江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梅江镇

  • 发文字号:

    梅委〔2022〕13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梅江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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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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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两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委202147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明确镇村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我镇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2.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永续利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和湿地保护红线,增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森林、湿地永续利用。

    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兴林惠民。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完善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两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层层压实责任。

    (三)主要目标

    2022年3月底,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有序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2025年底,我镇森林覆盖率达67.94%,林木蓄积量达到60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保持在13.5万亩以上,重点公益林保有量保持6万亩以上,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300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0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我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下,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疫点数量双下降。

    2035年,我镇森林覆盖率达68.3%,林木蓄积量达到69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林全面保护、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化。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

    1)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查晓东和镇长张庆华担任;副林长由分管领导缪其新担任;林区警长由梅江派出所副教导员张超恒担任。

    2)村级设立林长,分别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担任(见附件1)。

    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祝凯堂担任,成员有方艳、黄云萍、蒋平、王晓敏、应锡明、陈建辉、章剑、胡国建、王万虎。

    2.明确责任分工

    镇级林长责任区为本镇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五)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严禁毁林开垦,把好林地征占用审批关,促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林木种资源保护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二)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

    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一村万树”建设,大力开展山地、坡地、乡村、通道等“五大森林”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落实村级绿化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增加森林碳汇,提升碳中和能力。

    (三)推进数字林业建设

    用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巡护信息系统和森林智能防灭火平台,为护林员配备具有定位功能的手持终端,为林技员配备可以查看森林资源信息的便携设备,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打造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护林监管和火灾防控考核于一体的数字林业综合治理体系,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提升资源监管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充分发掘航空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林业执法中的应用,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森林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乱占用林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夯实基层护林组织

    加快构建基层森林管护网格化体系,统筹公益林护林员等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推动资源管护向源头转移,实现管护全覆盖。加强林技员队伍建设,完善巡护考核监管,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确定镇级林长、副林长的基础上,建立镇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两个行政村(见附件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林长制管理体系全面建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镇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将森林资源保护、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为林长制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工作机制

    落实“市统筹、镇运行、村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明确参会人员和会议主要内容;二是建立巡查制度,镇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村级林长巡查每月不少于,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林长制实施、林长履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每季度对照工作进度开展考核。因不落实巡查,或巡查不到位,对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应制止而未及时制止的,予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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