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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兰建设〔2022〕11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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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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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建设〔2022〕11号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

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在兰溪上线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推进全省农房建设管理数字化改革,构建“建房审批、安全管理、危房改造、经营流转、建房服务和决策辅助”六大场景,充分利用“浙里办”服务端、“浙政钉”治理端和后台业务流程,打通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质量监管、隐患排查、防灾减灾、违章举报、工匠管理、经营监管等环节,率先在全省推进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形成贯穿农房审批、发证、流转、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多跨协同业务场景。到2022年6月完成兰溪市建房审批应用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农房建设管理数字化运行,实现农房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助推乡村振兴,为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工作

(一)组建专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定期研商,明确任务部署、研究制定方案、试点组织,研究解决系统应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政策衔接、工作协同、机制完善等问题。

(二)前期准备

1.各乡镇、街道组建工作专班,确定审批、经办人员,做好系统账号开通准备;着手在建农房录入系统和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的材料准备。

2.相关单位提供工匠人员名单、建筑企业、第三方测绘机构、通用图集等相关信息与技术公司完成对接工作。

3.广泛宣传,力求家喻户晓。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改革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推广应用

1.普及教育,力求通俗易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干部相关政策的学习教育,做到政令畅达、上下同欲,确保应用精准、流程清晰、机制完备。

2.加强指导,力求限时覆盖。建立市、乡镇街道与村(居)的“一对一”帮扶指导机制,分层级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一线业务人员实操能力,做到业务熟悉,操作熟练,确保全市建房审批应用全覆盖。

3.注重研究,建立反馈机制。在农房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推广工作中,加强调研分析,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进行反馈意见梳理归纳。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应用测试阶段(2022年4月15日前)

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召开系统培训推进会,完成系统推广应用准备工作。兰江街道、女埠街道、柏社乡作为试点单位,各完成20户在建农房数据的系统录入。其他乡镇街道做好系统账户开通工作。

(二)系统运行推广阶段(2022年4月16日-5月底前)

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各完成5户以上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同时对乡镇开展督导帮扶。

(三)全覆盖常态使用阶段(2022年6月底)

全市每个行政村完成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所有新增农户建房申请要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完成审批,实现全市域系统应用全覆盖。总结农房系统试点应用经验,收集、整理各乡镇、街道对系统整体功能意见,及时向上级反馈,优化系统性能,完善系统功能迭代升级。

(四)巩固和扩大应用阶段(2022年12月底)

巩固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全覆盖,实现农房“浙建事”系统全面、稳定、常态化使用,稳步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在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落地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务必将农房“浙建事”系统推广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好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试点先行、逐次推广、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系统的落地应用。

(二)明确职责目标,多跨协同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各审批环节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系统推进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确保系统建设。在系统应用推进部署过程中,各乡镇街道、村要落实到人,做好人员、资金等要素保障。全面梳理并解决系统落地应用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同时要统筹基层各方力量,做好群众宣贯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激励指导,及时经验总结。 指导和鼓励基层积极主动、探索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充分挖掘系统应用试点工作亮点,总结好经验、做法,争取全市推广应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

附件:附近1兰溪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组成和职责分工.doc

        附件2系统落地应用问题(经验做法)反馈清单.doc

        附件3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2022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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