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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主体预发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2022-04-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4-1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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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17号)文件精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种植实际情况,我市确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最终发放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除以本地水稻、小麦播种面积确定。为确保早日将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计划采用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规模种粮补贴结合起来发放,先将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全部发放给今年确定种植、且复种面积确定能达到50亩以上的稻麦种植主体,待全年稻麦种植面积统计确定后,再按上述两项补贴发放标准进行找补结算。
经乡镇(街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测算,现将兰溪市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主体预发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9-88899779(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
附件:兰溪市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主体预发补贴资金公示表.xlsx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