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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赤溪街道2022年部门预算
赤溪街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0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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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赤溪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赤溪街道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赤溪街道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赤溪街道部门预算表
(一)赤溪街道收支预算总表
(二)赤溪街道收入预算总表
(三)赤溪街道支出预算总表
(四)赤溪街道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赤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赤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赤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赤溪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赤溪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赤溪街道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兰溪市赤溪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机构,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上面条条线,下面一根针。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编制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三)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发展服务。
(七)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牵头和指导。强化和提升辖区内“三农”服务能力,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实施辖区内科技兴农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八)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配合做好城市、乡村的有机更新。转变传统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营造适宜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兰溪市赤溪街道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溪街道部门预算包括:街道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赤溪街道设下列工作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
3.综合信息指挥室。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数据衔接、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职责。
4.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教育、民族宗教、社会救助、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管理、公共卫生防疫监督和群众健康以及民政事务等领域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等市级中心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工业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开展科技创新,营造适宜的经济环境,承担企业信息采集、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
6.农业和农村办公室。负责开展辖区内农业发展相关工作,编制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协调农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强化和提升“三农”服务能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合联”会员、组织和制度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并积极组织引导、协调农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林、水以及动物防疫检疫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协调和巡管工作。
7.财政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辖区内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辖区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承担就地就近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管理辖区内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辖区内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辖区内会计统一核算事务。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承担辖区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经济与统计服务中心以及公共财政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岗位,将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方便群众办事。
9.城镇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农村建房等工作。加强辖区内镇容村貌以及市场经营、广告设置、建筑物等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做好辖区内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有关工作,与赤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
工会、共青团、妇联、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武部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兰溪市赤溪街道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赤溪街道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赤溪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按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兰溪市赤溪街道2022年收支总预算2535.66万元。
(二)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溪街道2022年收入预算2535.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82.1万元,下降105.7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4.66万元,占49%;其他收入1291万元,占51%。
(三)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赤溪街道2022年支出预算2535.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50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64.06万元,占54%;日常公用支出87.82万元,占3.36 %;项目支出1083.78万元,占42.64%。
(四)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赤溪街道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4.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4.66万元。
(五)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4.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1.99万元,主要是预算内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13万元,占56.09%;卫生健康支出23.83万元,占1.91%;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1.21%;农林水支出507.7万元,占40.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98.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338.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农村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68.7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离任村干部报酬、村邮员工资。
(六)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4万元,主要包括: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交通补贴18.2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42万元;公共交通费2.74万元;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1万元。
(七)赤溪街道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溪街道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赤溪街道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溪街道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赤溪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赤溪街道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1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增长22.2%,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3%。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28.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8.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赤溪街道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51万元,下降39.45%,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赤溪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赤溪街道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赤溪街道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赤溪街道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4.66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农村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集镇社区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