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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
市总工会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0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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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仅包含兰溪市总工会本级预算
二、2022年兰溪市总工会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兰溪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兰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行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执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组织涉及有关职工重大利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对各级工会执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5.与市政府有关部门、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各局(系统)、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及各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6.协助市政府做好本市的全国、省级、金华市级和本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考察、评选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工会疗休养事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负责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兰溪市总工会521.54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收入预算兰溪市总工会52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55万元,下降7.5%,主要是减少了人员工资调整。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兰溪市总工会521.54万元,占兰溪市总工会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兰溪市总工会521.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0.29万元,占92.09%;日常公用支出38.05万元,占7.3%;项目支出3.2万元,占0.61%。
(四)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1.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55万元,主要是去年有大型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9.97万元,占97.78%;卫生健康支出11.57 万元,占2.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2901行政运行506.77 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支出。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82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医疗保险。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75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
(六)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兰溪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总工会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2万元,和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兰溪市总工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兰溪市总工会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溪市总工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兰溪市总工会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万元,一级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