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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科协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兰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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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协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牵头、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的日常工作,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3.开展科技培训以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承担全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举荐科技人才,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金桥工程”项目,开展“农函大”教育,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7.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决策论证和科技咨询服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8.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科技专家的友好往来和科技协作;
9.负责对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镇乡(街道)及社区科协、企业科协的管理指导与服务,促进与其它社团的合作与联系;
10.承担市级自然科学社团成立的审查和每年一次的年检工作;
11.组织开展政协科协界委员的调研视察和建言献策工作;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协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科技馆预算。
二、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各部门单位根据表1实际情况表述,只填写本单位有的收入来源、支出类别)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463.88万元。
(二)关于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只填写本单位有的收入来源)
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46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3.85万元,下降26.69%,主要是企业奖补资金不在预算中体现(企业科单独拨款),2022年预算外收入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3.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只填写本单位有的分类)
科协部门(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463.8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科协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协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科协部门(单位)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指科普项目经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