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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3-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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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浙江省兰溪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兰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兰溪革命烈士纪念馆单位预算。
二、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8569.30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8569.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22.79万元,增长16.64%,主要是上级补助为预估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9.30万元,占100%。
(三)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8569.3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2.83万元,占4.93%;日常公用支出33.84万元,占0.4%;项目支出8112.63万元,占94.67%。
(四)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69.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9.3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04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69.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22.79万元,增长16.64%。,主要是上级补助为预估数。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31.25万元,占97.22%;卫生健康支出(类)238.04万元,占2.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780.94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伤残补助费;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生活困难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费及优抚对象临时困难生活补助。
(2)2082801行政运行381.5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正常运转。
(3)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72.3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经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28.0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六)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车辆运行维护费1.8万元;交通费10.14万元。
(七)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41.47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来兰溪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7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压缩招待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93万元,下降23.90%。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退役军人事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12.63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其他优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