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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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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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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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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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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兰溪市金融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金融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担的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有关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兰溪支行、金华市银保监局兰溪监管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合,加强与在兰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三是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进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设。

四是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

五是拟订并推动建立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六是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以及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七是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八是负责对市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九是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金融办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融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907.46万元。

(二)关于金融办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2年收入预算907.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7.52万元,增长74.5%,主要是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7万元,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较上年增加21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6万元,占100%。  

(三)关于金融办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2年支出预算907.4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7.91万元,占29.52%;日常公用支出22.55万元,占2.48%;项目支出617万元,占68%。

(四)关于金融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融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7.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

(五)关于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7.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7.52万元,增长74.5%,主要是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7万元,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较上年增加21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3万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占0.7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占65.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284.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办工作人员支出和金融工作专项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支出。

(5)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4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补偿。

(6)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和民融中心考核奖励。

(六)关于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兰溪市金融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金融办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26万元,增长8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1年均未安排机关预算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兰调研人员或招商引资人员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仅0.24万元,今年预计会稍有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2022年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预算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1万元,下降18%,主要是2022年伙食补助费列入人员经费开支,不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再作为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溪市金融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兰溪市金融办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7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帮扶办工作人员支出和金融工作专项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支出。

16.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支出。

17.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补偿。

18.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和民融中心考核奖励。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兰溪市金融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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