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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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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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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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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0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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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2.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永昌检察室。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2548.57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254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3.61万元,12.02%,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8.57万元,占100%。
  (三)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2548.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1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16.04万元,67.33%;日常公用支出142.64万元,5.60%;项目支出689.89万元,27.07%

(四)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8.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8.5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1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4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3.61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2512.53万元,占98.59%;卫生健康支出(类)36.04万元,占1.4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822.6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689.89万元,主要用于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业务装备经费等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六)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8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交通补贴41.8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共交通费6.27万元;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6万元。

(七)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30万元,增长154.7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0.16%。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察院来兰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省市兄弟单位来兰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薄需要及物价的逐年升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5.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需新购置车辆。

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2022年安排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81万元,下降22.68%,主要是干警人数减少及伙食补助费科目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9.89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分库)_2022-02-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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