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把手”诺廉访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3- 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纪委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把手”诺廉访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崇廉尚廉促廉的良好风气。

二、活动内容

所有市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一把手”结合实际情况,以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具体举措以及廉政承诺等内容撰写文稿(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以及如何发挥“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依据文稿制作“一把手”诺廉访谈视频。“一把手”诺廉访谈内容将分期在兰溪新闻、兰江导报、兰溪发布、908兰溪电台、兰江清风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具体要求:“一把手”诺廉访谈的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连贯,音量适中,格式为MPG、MOV或者高清MP4等视频数据文件,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于推送计划前30天将文稿报送至市纪委宣教室,文稿由宣教室把关后,由各单位与市融媒体中心对接,安排视频拍摄制作。报送的文稿以“单位—录制人—职务—联系方式”进行命名。(联系人:于恒;联系方式:715386)

开展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相关市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一把手”诺廉访谈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展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具体实践。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一把手”诺廉访谈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此次活动圆满成功。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在“准”字上下功夫,摸准理透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要在“精”字上下功夫,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做好科学谋划,提供高质量的诺廉访谈内容,充分展示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召开内部党员干部会,将“一把手”诺廉访谈视频进行播放展示,同时制定细化措施,倒排工作计划,一以贯之抓好落实,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三)精准监督,压实责任。在诺廉访谈视频播出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国企纪委要对照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的诺廉访谈内容,对标对表跟进监督,将监督情况于每月底前报送至市纪委宣教室,确保各单位把“诺的高度”切实转化为“做的深度”,真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应有实效。2022年底,市纪委市监委将对各单位的“一把手”诺廉访谈活动执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将此项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考核。

附件:“一把手”诺廉推送计划表

中共兰溪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一把手”诺廉推送计划表

序号

推送时间

单位安排

序号

推送时间

单位安排

1

202211

市财政局

16

2022322

市发改局

2

202214

市经信局

17

2022324

灵洞乡

3

202216

市农业农村局

18

2022329

市交投集团公司

4

2022111

市城投集团公司

19

2022331

游埠镇

5

2022113

兰江街道

20

202247

市民政局

6

2022118

市法院

21

2022412

水亭乡

7

2022120

云山街道

22

2022414

市教育局

8

202222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2022419

诸葛镇

9

2022224

上华街道

24

2022421

市政府办公室

10

202231

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5

2022426

黄店镇

11

202233

永昌街道

26

2022428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202238

市委办公室

27

2022510

香溪镇

13

2022310

赤溪街道

28

2022512

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

14

2022315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9

2022517

马涧镇

15

2022317

女埠街道

30

2022519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诵读时间

单位安排

序号

诵读时间

单位安排

31

2022524

柏社乡

51

202284

市供销总社

32

2022526

市残联

52

2022811

市公安局

33

2022531

梅江镇

53

2022816

市司法局

34

202267

市市场监管局

54

2022818

市委组织部

35

202269

横溪镇

55

2022823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36

2022614

市卫生健康局

56

2022825

市工商联

37

2022616

市审计局

57

2022830

市兰创集团公司

38

2022621

市应急管理局

58

202291

市妇联

39

2022623

市档案馆

59

202296

市行政服务中心

40

2022628

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60

202298

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41

2022630

市建设局

61

2022913

市委宣传部

42

20227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2

2022915

市信访局

43

202277

市统计局

63

2022920

市金融办

44

2022712

市检察院

64

2022922

市科学技术局

45

2022714

市商务局

65

2022927

市文旅集团公司

46

2022719

市政协办公室

66

2022929

市委统战部

47

2022721

市税务局

67

20221011

市总工会

48

2022726

市交通运输局

68

20221013

兰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49

2022728

市人力社保局

69

20221018

市委政法委

50

202282

市医保局

70

20221020

市融媒体中心

71

20221025

市美食发展中心

76

20221110

市委党校

72

20221027

市水务局

77

20221115

市科协

73

2022111

团市委

78

20221117

市委老干部局

74

2022113

市文联

79

20221122

市邮政管理局

75

2022118

市委编办




备注: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将联系方式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宣教室联系人于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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