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MB1733214X/2022-92751
医保/医保类
批复
关于核定兰溪市灵洞乡卫生院全科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市医疗保障局
兰医保〔2022〕9号
2022-03-0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3-0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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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灵洞乡卫生院:
你院《关于申报全科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申请》收悉。根据原金华市物价局、原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精神,结合你院全科病区普通病房床位实际情况,经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就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全科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2年2月3日起执行。
病房类别:一类
病区名称 | 病房 床位数 | 病房房号 | 床位价格 (元/床日) | 备注 |
全科病区 | 二人间 | 1-3号 5-7号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