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担保50万被强制执行,不仅不如实申报财产,还隐瞒收入、躲避执行。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一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至公安机关。
据了解,原告范某与被告管某、张某发生债务纠纷,起诉至兰溪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管某归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张某对本金5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管某、张某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随后,范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案执行后经调查得知管某暂无履行能力,然而通过查询发现,担保人张某的银行账户有较大金额的存款,随即保全冻结了张某的两张银行卡。
执行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居住在外省的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在联系张某与其核实财产情况过程中,张某表示所冻结的其中一张银行卡是工资卡,除此以外已没有其他财产,同时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以其工资收入履行法定义务。
然而,张某并没有履行承诺,而是不断撒谎,躲避执行。法院在办理续冻过程中发现,张某申报的工资账户后续一直无新的资金入账。于是,再次与张某核实,此时张某又称之前记错了,所冻结的另一张银行卡为工资卡。
兰溪市人民法院通过委托张某所在地法院实地调查得知,张某一直隐瞒实际的工资账户,在执行过程中谎报财产情况,已规避执行私自领取了12万余元工资收入。执行法官在核实情况后,委托冻结了张某的工资账户,并向张某发放了《责令交出工资收入通知书》,但张某仍置若罔闻。
在事实证据面前,张某见已欺瞒不过,便选择失联,拒接执行人员的电话,心想远隔万里,疫情防控期间也不便上门,法院拿他没办法。然而,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果断制作案件移送函等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
在收到公安刑事立案通知后,张某慌了神,主动来法院配合处理,并履行其应承担的支付50多万元的法定义务。目前,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正在公安机关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