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2-02-2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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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21日在兰溪市财政局(国资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兰溪市财政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38357357@qq.com。
联系人:张惠娟,联系电话:0579-88903374
兰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