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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2-02-2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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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21日在兰溪市财政局(国资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兰溪市财政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38357357@qq.com。

联系人:张惠娟,联系电话:0579-88903374


兰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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