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429490470/2022-9239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兰溪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

    兰交通[20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2-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兰溪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2-16  17:0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信易+”系列场景,不断丰富联合激励措施,切实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助力推动兰溪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兰溪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6日



                                 兰溪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21〕39号)和《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服务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金信用办〔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深入实施省信用“531X”工程,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通过实施 “信易行”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二、试点范围

出租汽车企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出租汽车领域。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评分,信用评价原则上实行千分制,其中经营信用50分、市场信用250分、服务信用200分、安全信用400分、公共信用100分。从业企业信用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以年为周期。对上一年度评为AA的企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待遇;在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等服务质量招标投标中设置加分项;在各类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工作中优化监管安排,对其相应减少检查频次;在荣誉表彰、评先评优、品牌创建、重点发展项目时优先考虑。

(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领域。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评分,信用评价原则上实行千分制,其中经营信用50分、市场信用350分、服务信用100分、安全信用400分、公共信用100分。从业企业信用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以年为周期。对上一年度评为AA、A的企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待遇;在各类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中优化监管安排,对其相应减少检查频次;在双随机抽查时,降低抽查比率;在信用修复工作时,免除约谈机制,对失信主体和失信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在荣誉表彰、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领域。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评分,信用评价原则上实行千分制,其中经营信用50分、市场信用350分、服务信用200分、安全信用250分、公共信用150分。从业企业信用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以年为周期。对上一年度评为AA的企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待遇;在各类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工作中优化监管安排,对其相应减少检查频次;在荣誉表彰、评先评优、品牌创建、重点发展项目时优先考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公车维修养护合作中优先考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1月10日-2月14日):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职责,立足自身优势,理清思路,谋划而为,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业务科室主动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对接,召开相关联动部门联动会议。同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二)实施阶段(2月15日至11月30日):根据我市交通部门“信易行”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办事越方便”,真正让信用工作走进企业,走进百姓,达到惠民便企要求。由局法制科及时收集“信易行”守信相关信息,及时将工作动态反馈至我市信用兰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30日):根据我市交通部门“信易行”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情况,从实施步骤、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改进方向等方面形成资料,补足短板并进一步深化我市交通行业守信激励工作。并以此次活动为基础,建立长效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提升行政效率,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信易行”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信易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一线人员精细抓,层层落实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我局对交通“信易行”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我市交通“信易行”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

(二)部门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我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在交通“信易行”守信激试点创建中的组织、引导、推动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地区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机制,提高信用结果利用率,扩大“信易行”应用场景,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三)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依托“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兰溪”等信用平台,在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以一年为周期,实现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共享、评价和应用,为开展交通“信易行”工作提供信用数支撑,以交通出行方面为重点,为守信主体提供便捷。

(四)树立典型,守信惠民。根据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信易行”工作机制,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利用诚信结果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以务实、惠民为主基调,不断丰富内容,完善守信激励措施,让更好、更多的守信激励项目和服务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产生,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有获得感、荣誉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