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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重新分配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建设〔2022〕43号
2022-11-2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12-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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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算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号),省级补助2022年度美丽城镇建设资金858万元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5号),对美丽城镇建设资金进行整合并重新分配。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重新分配表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 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重新分配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原项目名称 调整后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投资总额(万元) 下达资金(万元) 备注 1 马涧镇 大丘田村农污设施工程 金信村45-49幢污水零直排小区创建工程 2022.8.11 2022.12.31 326.7185 129 2 诸葛镇 石岭溪改道工程 水塔美化项目、锦溪节点景观绿化工程、330国道东侧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新时代文化实践所建设提升项目 2021.12.01 2022.12.30 1200 120 合 计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