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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12-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2-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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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员:
你关于“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履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兰溪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招引了一批“大好高优”项目成功落地兰溪,也对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局通过以下举措切实加强对工业投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出台了《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紧扣项目招引准入、审批推进、验收履约等关键环节,对全市“标准地”项目实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推动项目快落地早达产。要求企业业主在项目供地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标准地”使用协议、信用承诺书,落实双方责任,确保履约到位、追责有据。要求项目须在土地摘牌后3年内投产,如设备、工艺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不能在3年内投产的,应在投资协议中明确投产时限。项目投产后,经属地园区乡镇街道初验后提出申请,经信部门及时牵头履约评价。
二是清单化攻坚项目难题。由属地单位全面排摸项目具体情况,分类建档,由我局进行汇总。对进度缓慢、投资不足、未达协议要求的项目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多渠道、多路径精准破解项目进度中的难点和堵点,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倒逼项目加快推进。
三是联合软件公司开发数字化应用系统,以数字化手段实现履约评价功能,通过录入的“标准地”协议指标数据和招商协议数据的比对,以及对投产、上规、达产三个阶段的指标制定相应的算法模型,给一系列的指标进行赋分,实现项目履约的智能评分,市经信局通过项目得分确定履约情况,对照“标准地”指标任一项不符合约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达产评价不予通过。部门确定项目履约情况,根据协议的政策兑现情况,给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