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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2-12-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2-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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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社区经费的建议
城区21个社区(云山9个、兰江11个、上华1个)承担着几十万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担负了党员管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社区的保障经费由财政拨款+共建经费两大块组成,共建经费每年在15万元左右,财政每年每百户7000元,社区户数基本在3000-5000左右,每年保障经费在50-70万元左右,而社区一年的正常开支需要120万元:一是工作人员工资70-90万元,按社区配置7-9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含工资、考核奖、三险一金、公积金等;二是宣传费用5万元,含宣传版面、横幅等;三是办公经费5万元,含水、电、网络、电话费等;四是公益设施维护费3万元,公共区域各种设施维护等;五是各种项目创建经费40万元。城区社区的保障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稳全市稳,为维持社区正常运转,让社区干部安心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更好服务居民,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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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区工作人员人头经费及创建经费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建议市政府从2022年起每百户增加2000元的工作经费。
章友弟代表:
根据我市社区建设现实情况普遍存在建设资金不足、设施落后、职工待遇不高,直接影响了社区的整体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健全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及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建议下一步出台相关社区保障机制意见,将原经费保障渠道、范围、标准等进一步优化、明确,提高社区经费、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一、经费保障类型 (一)社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居民素质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和院落生态环境整治、社区整体营造、社会治安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防疫工作、需求调查、宣传动员、档案制作等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 (二)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 (三)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和党组织各项活动开展。 二、经费保障标准 (一)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按每百户5000元拨付,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急难险重工作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保障。 (二)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 1.测算依据。从2022年开始,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兰溪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确定,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 2.薪酬结构。综合考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岗位共十八级的等级序列,实行等级绩效薪酬制度。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按规定核定总量下达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实行优绩优酬,不搞平均主义。 3.其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社区工作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落实。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每月给予初级200元、中级400元、高级600元的职业津贴。 (三)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每个社区每年按5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三、经费来源 社区工作经费、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分列安排,纳入年初预算,由财政足额保障。
兰溪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