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围绕虚假宣传、问题食品等乱象,深入开展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治理方案有效落实,行动部署迅速开展,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排查 行政指导 第一时间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治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的公告”“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提醒警示函”,公开征求违法线索。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26家直播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召开行政指导会,统一签订承诺书,要求各直播营销主体增强责任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关口、选品关口,建立索证、留样、检验等各项制度,不得出现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不合规行为。据统计,全市共发布提示警示函、合规指引、典型案例等宣传报道17条次。 监督抽检 食品检测 结合本地食品生产经营特点,选取本地特色产品,开展“网络直播带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深入直播间进行现场抽样,抽样以天猫、抖音等大众参与度、关注度较高的直播平台为主,抽取食品包含火腿、白酒、水萝卜、酥饼等本地特色食品,9批次抽样检测结果均合格。 局组联动 专项治理 积极与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联动开展专项治理调研督导,召开直播电商类投诉举报件专项督导会,充分运用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切实提高专项治理重视程度,对辖区案源进一步核实,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相关投诉举报 22件,办结21件,调解成功3件。 综合治理 初显成效 联合网信、公安、税务、商务等六部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开展网络直播营销监管,积极应用浙江公平在线、广告智慧监管系统等数字化监管平台。截至目前,累计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21件,结案17件,罚没款3.887万元。
典型案例 兰溪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5月18日,兰溪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抖音平台直播间进行网络直播,在推销一款产品时使用了“美白界中的杠把子”、“美白界的佼佼者”等广告用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之情形,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对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直播中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