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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关于成立灵洞乡田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灵洞乡
兰灵政〔2022〕10号
2022-07-0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11-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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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田长制”和“耕地智保”场景应用,督促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常态化、高质量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新增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决定成立田长制办公室。 一、组织体系 办公室主任由乡级田长兼任,负责本级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人武部、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为田长制成员。田长制办公室(非实体机构)设在自然资源所,并落实专职人员1名。具体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夏 晖 办公室副主任:王克明 徐 婧 成 员:王 健、金 毅、唐嘉钰、吴学敏、沈长进、徐雁军、汪 滨、鲍 翔 专 职 人 员:倪忠辉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承担本乡“田长制”和“耕地智保”落地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田长制”和“耕地智保”场景应用的日常事务,服务和管理辖区内的村级田长和巡查员。 (二)负责对村级田长、巡查员日常巡查和铁塔探头预警报送的耕地疑似问题的认定和工作协调。本级田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会同村级田长对有关耕地“两非”问题进行分类认定, 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处置。本级田长制办公室无法落实整改处置的耕地“两非”问题,专职人员要及时报送市级田长制办公室。 (三)负责指导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任务的督促提醒工作。不断提升村级田长和巡查员的耕地保护巡查质量,自然资源所干部会同专职人员、村级田长、巡查员。专职人员每月、每周及时提醒村级田长、巡查员完成耕地巡查任务;督促村级田长、巡查员完成铁塔探头推送的耕地“两非”疑似问题的核实举证处置等工作。 (四)负责对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汇总辖区内村级田长、巡查员的日常巡查工作成果,定期向乡田长、市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本辖区的耕地保护巡查情况、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地块闭环处置情况等信息,考核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履职情况等。 (五)负责与市级田长制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及时落实市级田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市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六)负责协调、落实与耕地保护相关的各项其他工作。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