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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的解读
市科学技术局
2022-11-1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11-1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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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根据《关于要求加快科技奖补兑现的纪检监察建议》(兰纪派一建﹝2022﹞1号)要求,结合纪委公权力大数据应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兰科局〔2021〕12号)的奖补流程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有关修订内容明确如下: (一)、需申报类的奖励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兰溪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 填报《申报表》,详细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审核。申报截止后或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以时间后者为审核起始时间),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完成奖励(补助)材料审核并公示。 (3)拨付。公示结束无异议,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报企业。 (二)、见文即奖类的奖补流程 (1)被列入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兰溪市科技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文件后或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方案的确认和公示(以时间后者为起始时间);公示结束无异议,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市科技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应单位。 (2)其他见文即奖类项目,由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在全市性会议表彰结束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应单位。 (三)、无需申报类的奖补流程 (1)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完成奖补内容整理收集、奖补资金确认、公示等程序。 (2)公示结束无异议,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相应企业。 三、适用范围 兰溪市全市。 四、实施日期 本《修订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公布之日期间符合本意见要求的参照执行。本《修订意见》公布后,原《实施意见》相关条款随之调整。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燕
联系方式:0579-890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