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0026071139/2022-105257
市财政局
2022-11-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1-01 15:1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兰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办法》规定,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兰溪市财政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937295715@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张恬 联系电话:0579-88903710。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5《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doc
附件6《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兰溪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