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10-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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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8层
公开电话0579-889010607
办公时间冬令时: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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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

(四)参与编制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推进科研条件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统筹编制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八)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因公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

(十三)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的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全市科技进步。

(十四)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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