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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公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2022〕 63 号的通知 〔2022〕 6 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2022〕 63 号的通知 〔2022〕 6
2022-10-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0-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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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街道金桥村2022-3道路用地 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 63 号),已于2022年 8 月 30 日—— 10 月 1 日,在赤溪街道办事处及金桥村 公告栏进行了张贴,现将经最终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 63 号予以公布。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 10 月 8 号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 63 )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赤溪街道金桥村2022-3道路用地项目建设,需征收位于赤溪街道金桥村集体土地0.0284公顷,其中耕地0.0259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其他土地0.0025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附土地勘测定界图)具体到户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表。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金桥村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兰政发﹝2020﹞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为:
地类 | Ⅰ级 区片 | Ⅱ级 区片 | 合计 | |||
面积 (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面积 (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面积 (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
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 | / | 93 | 0.0284 | 84 | 0.0284 | 2.3856 |
林地、未利用地 | / | 67.5 | 0.0000 | 60 | / | / |
小计 | / | / | 0.0284 | / | 0.0284 | 2.3856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兰政办发〔2013〕178)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兰人社〔2022〕15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0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兰政办发〔2013〕178)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溪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