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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十年”兰溪篇之二)收支稳提升 共富有盼头—党的十八大以来兰溪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市统计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0-0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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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兰溪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趋向优化,居民消费迭代升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奋力谱写共富美好生活新篇章。
一、居民收入稳增长,增收共富显成效
(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居民收入实现大跨步。201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到20717元,2019年突破3万元,达到32310元。2012-2021年十年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21638元,累计增长130.1%,年平均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突破3万元,达到32177元,2018年突破4万元,达到41263元,2021年突破5万元大关,达到51857元。十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27231元,累计增长110.6%,年平均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9年突破2万元,达到21874元。十年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4721元,累计增长132.6%,年平均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
注:从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与2013年前住户调查的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有所不同。
(二)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经济社会发展逐渐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12-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7%,GDP年均增长7.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步伐基本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兰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对比
单位:%
(三)城乡居民收入协调发展
随着农村改革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得到进一步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逐年缩小。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01:1,比2012年的2.22:1缩小了0.21,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兰溪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举措,为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收入结构持续得到优化。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59%,较2012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2021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占比较2012年下降了6.3个百分点;2021年人均财产净收入占比较2012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2021年人均转移净收入占比较2012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2012年和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单位:%
二、收入结构稳向好,四项收入共增长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594元,十年间累计增长148.7%,年平均增长10.7%。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体部分,对居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压舱石的作用。近年来,全市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十年间GDP连续突破3百亿元、4百亿元大关。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稳就业、促发展政策举措,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的1060元提高到2021年的1840元,累计增长73.6%。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2021 年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470元,十年间累计增长67.5%,年平均增长5.9%。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小微企业、个体户等的政策支持与帮扶,对创新业态、灵活就业的鼓励与引导,对农业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视与推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方略,作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出台落实了一系列的纾困举措,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恢复,促进了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平稳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
2021 年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33元,十年间累计增长 536.7%,年平均增长22.8%。十年来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带动房屋租赁市场的活跃,居民房屋租金收入呈现较快增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居民投资形式多样,红利收入增多。房屋租金收入和投资红利收入的增长是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四)转移净收入明显增长
2021 年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075元,十年间累计增长110.9%,年平均增长 8.6%。十年来,市委市政府致力于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改进民生福祉。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坚持每年提高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二是不断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居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实现低收入群体有效增收。提高低保救助标准,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城镇425元、农村255元提高到2021年的900元,分别累计增长111.8%、252.9%。
三、居民消费稳提高,生活品质大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意愿越来越强,生活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生活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一)居民消费支出稳中有升
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193元,十年累计增长170.6%,年平均增长11.7%。其中,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993元,十年累计增长130.5%,年平均增长9.7%;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794元,十年累计增长208.2%,年平均增长13.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年均增速快于城镇。
(二)八大类居民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2012-2021年,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八大类消费项目全面增长。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看,居住类支出增长最快,年平均增长20%;其次是医疗保健类和教育文化娱乐类,分别年平均增长13.7%和12.2%。城镇居民人均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长最快,年平均增长22.3%;人均医疗保健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消费支出增速位列第二、第三,分别年平均增长14.8%、1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前三位的分别是居住类、医疗保健类和教育文化娱乐类,分别年平均增长20.0%、13.7%、12.2%。
(三)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随着收入水平地提高,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生活品质不断改善。2021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5%,比2012年下降7.7个百分点;居住类消费支出比重由2012年的11.4%提高到2021年的21.7%;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支出比重由2012年的9.7%提高到2021年的10.1%;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比重由2012年的8.8%提高到2021年的10.3%。享受型、发展型、品质型消费占比有所增长。
2012年和2021年八大类居民消费支出占比
单位:%
(四)居民生活品质快速提升
居民消费观念转变,消费结构随之改变,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速,居民生活品质快速提升。2021年城乡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61、83平方米,分别比2012年增加28.5、17.5平方米,居住空间更为宽敞。从耐用消费品看,大件家装、智能家电等越来越普遍,居民家庭拥有量明显增加。2021年每百户城镇家庭空调、移动电话拥有量比2012年分别增加45.6台、36.7部;2021年每百户农村家庭移动电话、空调、热水器拥有量比2012年分别增加107.4部、64.7台、44台。
2012年和2021年主要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单位 | 城镇 | 农村 | |||||
2021年 | 2012年 | 增加 | 2021年 | 2012年 | 增加 | ||
每百户拥有洗衣机 | 台 | 91.7 | 88.0 | 3.7 | 68.9 | 27.5 | 41.4 |
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 | 台 | 175.9 | 174.0 | 1.9 | 169.0 | 136.0 | 33.0 |
每百户拥有空调 | 台 | 193.6 | 148.0 | 45.6 | 130.2 | 65.5 | 64.7 |
每百户拥有热水器 | 台 | 105.8 | 94.0 | 11.8 | 99.5 | 55.5 | 44.0 |
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 | 部 | 242.7 | 206.0 | 36.7 | 278.9 | 171.5 | 107.4 |
每百户拥有中高档乐器 | 架 | 10.2 | 7.0 | 3.2 | 2.9 | 0.0 | 2.9 |
每百户拥有健身器材 | 台 | 14.8 | 3.0 | 11.8 | 6.0 | 0.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