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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镇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10-1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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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兰溪市香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香溪镇广场路30号
公开电话0579-88400001
办公时间冬令时: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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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香溪镇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编制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各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三)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

(七)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牵头和指导。强化和提升辖区内“三农”服务能力,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实施辖区内科技兴农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八)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乡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配合做好城市、乡村的有机更新。转变传统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营造适宜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九)推进城镇农村建设长效管理。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做好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协调和巡管工作。

(十)职能转变

1.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提升运行效能。进一步深化乡镇工作机构与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统筹,健全完善运行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完善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基层治理结构,全面提升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运行效能。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提升网格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和规范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指挥协调体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2.加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运行。进一步全面推广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强化各类渠道信息的统一归集、分流,实现基层事件自动化流转、闭环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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