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时间:2022-10-1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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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到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所需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见习协议表,工资单。

办理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6号窗口。

咨询电话:8888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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