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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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兰农业农村〔2022〕98号

  • 成文日期:

    2022-09-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登记号:

    GLXD65-2022-0004

  • 登记号:

    GLXD65-2022-0004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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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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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5﹞3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财政预算安排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补助资金,用于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从省级畜牧专项资金先予以保障。

第二章 补助对象、内容与标准

第三条 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资金的补助对象指定为兰溪花猪品种,并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兰溪花猪保种场和保种备份场等。暂定主保种场1家,年度保种考核基数为130头;保种备份场2家,每家年度保种考核基数为130头。

第四条 对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资金用途用于激励保种的数量及质量。

第五条 年度考核基数内花猪保种育种经费按2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程序

第六条 申请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补助,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初审、部门审核”的程序,由兰溪花猪保种单位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七条 申请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补助的保种单位应收集申报补助的台账资料,在乡镇同意后提交市级主管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在兰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拨。验收工作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组织实施并完成。

第八条 兰溪花猪保种场和保种备份场应有兰溪花猪保种登记记录表、年度保种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 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种单位要完成当年度花猪保种育种目标,并按规定做好性能测定和疫病防控等工作,准确、完整记录品种保护信息,建立品种保护档案。

第十条 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种单位连续三年未完成当年度保种育种目标,或弄虚作假,经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补助资金资格

第四章 部门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花猪种质资源保种单位保种方案实施,开展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法履行动物防疫、疫情监测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疫病监测等工作。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和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负责花猪种质咨源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及指导农业农村局开展资金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花猪种质资源保种单位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对花猪种质资源保种单位提出的申请开展初审、情况核实等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做好项目申报、资金安排和分配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市财政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指导部门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年度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26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兰溪市花猪种质资源保护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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