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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兰溪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财政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0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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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2月27日在www.lanxi.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1月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兰溪市财政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39458194@qq.com
联系人:吴丹吉 联系电话:136****2595
兰溪市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