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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0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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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清零,切实消除了一批可能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体系,顺利完成了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依旧需继续重视和加强。

我大队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责任落实,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事,未发生因履职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群众上访情况。现将我大队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大队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执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加强法制审核。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我大队严格执行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浙江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浙江省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要求,对于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由大队法制员审核把关;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属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后生成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向违法行为单位告知处理情况和金额,在主要负责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后,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发送给支队法制科审核。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把关制度,对案情复杂、把握不准的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经常性与支队法制科和市法制办等单位进行交流,确保办理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无误、证据取证完整、办理结果公平公正。

(三)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消防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机制等,从源头上加强大队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开展监督执法回头看,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互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及时纠正和完善。

三、主要成效

(一)严格执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共检查单位1928家,发现火灾隐患1236处;督促整改117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44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58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57家,责令“三停”51家,罚款2181640元。其中,“双随机”抽查单位625家,其中不合格单位115家,责令限期改正16家,责令立即改正84家,行政处罚9家。“跨部门”联合检查8次,共抽查单位18家,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检查完成率100%、公示率100%。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大队共有执法干部8名,辅助执法文员6名,配置了行政执法装备,主要有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测距仪等,加强对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要求开展消防执法。执法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单位人员当场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等案件在办结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立卷归档处理。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严格开展实地检查。在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了解场所及建筑的基本情况,视情制定检查方案,并携带必要的监督检查装备。按照规定抽查部位和数量,如实填写检查记录。现场抽查、功能测试、检测等有关记录、资料和现场照片应与监督检查记录相互印证。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结对子、传帮带、实地模拟等方式强化针对性培训,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建强法制员队伍,将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配备到法制员岗位;建立完善奖励激励制度,增强法制观念、把好审核关。深化消防监督干部执法量化考评,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积分制,严格实施奖惩。以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来带动执法质量的提升。

(三)严格执法过错追究。督促各地依法办案、从严执法、热情服务。依托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以及执法稽查工作,定期检查各地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案件回访,发现执法不公、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和执法程序不到位、项目超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队伍的清正廉洁,确保人民群众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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