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2022年1月)

发布时间:2022-01-0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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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2022年1月).doc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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