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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2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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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编制兰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邮编:321100,电话:89029324,传真:888982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省、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兰溪市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抓好年度工作要点落实,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规范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维,积极推动政府管理服务透明规范高效。
(一)切实做好主动公开。
建立重要制度文件数据库,规范网站文件类栏目设置,开设“上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4个子栏目。截至目前,网站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6个,其他文件6776个,政策解读关链115个。归集整理各类规划,及时调整规划信息专栏,设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等四个常规子栏目和历史规划一个特色子栏目。截至目前,已发布我市“十四五”时期专项规划24个,“十三五”时期专项规划29个。开发乡镇(街道)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实现乡镇(街道)不见面开标。系统自8月运行以来,已完成104个项目招标,共计参投家数4509家次,优化资金配置6122万元。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精准防控、流调溯源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截至目前,主动公布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信息378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日报231篇。通过预警发现处置疫情防控相关舆情隐患25次,有效控制引导处置疫情防控相关负面舆论。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
以《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同时将依申请公开纠错案件编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选编》,发放全市各单位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及时做好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上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9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的4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办结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8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汇总梳理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出台的惠企利企政策,在兰E办上线“政策超市”模块,涵盖31个业务领域61项政策,方便企业所需政策一键查询。目前,我市行政服务窗口已完成咨询件2124件,办理政策兑现23322件。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今年以来,发现处置风险隐患105起,抄告涉事主体512次。通过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载体,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截至目前,共接收政务咨询投诉、热线电话21910件,均按期办结。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加强对已公开的内容审核监测,及时发现整改网站上的错误问题。持续优化网站功能,将兰江清风、信用兰溪栏目整合到市政府网站。上线市政府网站老年版及手机版,为老年人浏览网站、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多便利。今年以来,我市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87条。二次组织全市相关责任单位参加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整改关停注销“僵尸号”“违规号”11个。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督查通报制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两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及时转发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做好社会评议,收集网络问卷有效样本79份,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率为89.88%,没有不满意的情况。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5 | 21 | 4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53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6780 | ||
行政强制 | 121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2 | 0 | 0 | 0 | 1 | 0 | 9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3 | 0 | 0 | 0 | 1 | 0 | 5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1 | 0 | 0 | 0 | 1 | 0 | 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0 | 4 | 4 | 3 | 1 | 3 | 11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市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有力,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策解读形式不接地气、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一)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五年计划和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结合兰溪工作实际,推进政务公开走向纵深。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大重大项目、惠企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力度,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流程,利用好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做到一条线管控到基层,统一规范到乡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对部门、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的疑难问题会商制度,避免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违法等问题。
(三)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平台。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并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继续优化栏目设置,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
(四)强化政务公开力量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业务能力。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继续实施督查通报、专项检查等机制,不断提高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政务公开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市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兰溪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lanxi.gov.cn/art/2022/1/24/art_1229279561_3950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