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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2-01-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1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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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3月9日—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带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努力重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及时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建立整改责任机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六见”要求,直面问题、整改彻底,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完善体制机制和健全规章制度。整改期间每两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实行动态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16项整改任务中,16项已整改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29项。
一、关于“落实“三位一体”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相关工作精神不够扎实”问题。一是6月28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机关全体干部已撰写心得体会,并通过小组形式讨论交流。三是制定了兰溪市农合联5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征求意见,并已印发。(已完成整改)
(二)“农合联工作未系统开展”问题。一是充实农合联秘书处工作力量,从其他部门调入1名业务能力较好的参公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筹备建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三是根据省社和金华市社近年的考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扶持培育产业农合联,通过产业农合联扶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完成整改)
(三)“区域品牌建设与兰溪优质农产品资源不相匹配。”问题。一是深入调研兰溪区域品牌建设工作,形成调研报告,积极争取支持。二是深化与“金农好好”区域公共品牌合作,推介兰溪优质农产品,推荐兰溪特色美食汤团、清明粿等,促进生产企业“一健还源”公司与“金农好好”形成良好互动,两方共同开发联名款清明粿。同时推荐“一健还源”参加省乡村美食大会,进一步打响兰溪美食在外的知名度。三是拓展兰溪农产品线下展销平台,提升兰溪农产品影响力。与农展公司积极配合文旅局,联系经营主体考察天下江南、游埠老街、诸葛八卦村、地下长河等景区,并形成《农产品展销网店建设方案》提交文旅局。(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作指标不高“问题。一是对金华水果市场店铺租用问题进行分析反思,形成说明材料。二是积极参与市级重大农事节庆活动,近几年,积极参与市级重大农事节庆活动,如举办“2020浙江省杨梅产销对接大会暨‘杨梅正当红’网红直播活动”,协办“2021中国·兰溪枇杷节系列活动”等。三是5月底带领兰溪杨梅种销大户前往嘉兴、上海、杭州大型果品市场进行产销对接,助力杨梅外销。四是与义乌供销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义乌皓野农产品公司销售兰溪农产品。五是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在其牵头建设的“融媒超市”展示展销兰溪农特产品。供销总社负责兰溪农特产品的推荐、供应商的选择与联系、布展的建议。7月,“融媒超市”正式进入运营。(已完成整改)
(二)“利用电商拓展销路不够”问题。一是对于淘宝中国特色兰溪馆关闭运营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二是研究电商帮扶政策,草拟《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商务局反馈,商务局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三是向农业农村局提供开展针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电子商务培训方案。(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社有企业发展壮大成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有企业经营能力偏弱。”问题。一是挖掘资产经营潜力,从5月份起全面推行公开招租,对分割出租的逐步调整为整体出租,按照成熟一处实施一处做法,7月9日对游埠焦山仓库实施整体公开招租,租金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二是开拓新的业务领域,3月份在充分协商酝酿基础上参股投资了兰溪市兰创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首期注资30万元(股份占比5%),6月份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中心,参与再生资源经营管理业务,目前该管理中心人员配备及办公场地均已到位。三是结合马公滩未来社区征迁,在5月份全面完成6处房产征收签约和腾退,其中2处采用货币安置,其余4处置换未来社区新规划房产,从而实现资产优化。(已完成整改)
(二)“供销再生资源公司遗留问题”。一是根据股权收购方的要求,通过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土地进行评估,6月7日完成土地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6月10日完成了《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二是6月15日,与股权受让方(兰创集团)进行协商,拟定股权转让稿,已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三是已于8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于11月22日签订转让协议。(已完成整改)
(三)“越海云商公司遗留问题”。一是该案已通过司法执行程序完成装修物抵债,之后法院因越海云商公司已无可供执行资产而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法院同时建议启动越海云商公司破产程序,以便于进一步向股东追债,据此云龙公司经第33次董事会研究启动越海云商公司破产程序,报经市社批复同意后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二是法院已下达(2021)浙0781破申1号受理裁定,并指定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为越海云商公司管理人。三是5月10日完成债权申报,5月3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续追讨欠款按照法院破产程序操作。(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农信担保公司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担保对象不符合规定。”“二是审核把关要求不严格。”问题。一是6月30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原业务经理陶翔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教育,以案示人,增强员工责任感。二是7月2日公司下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办理手续,明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同等对待的业务管理;三是针对担保协议规范填写,公司已在7月2日制定《担保协议规范操作指南》,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公司已于5月底前修订和新建各项制度16项,并在7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提升员工业务管理水平,形成定期学习,定期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供销系统资产多且分散,处置管理不够到位,资产维护不及时”问题。一是资产清查、转租整改、合同修订等几项工作已于6月底前完成。二是新的资产修理计划已于5月份拟订并下发,已按程序组织实施。三是马涧糕点厂三角弄被占用问题已于6月15日前通过诉讼得到圆满解决。(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在下属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二是餐费报销票据附件不符。”问题。一是市社财务科与云龙公司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6月20日前,对市社及所属企业业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市社业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所属企业业务接待纳入云龙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关于重申和进一步明确国内公务接待等执行标准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细化接待流程、强化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接待工作的监察建议》兰监建〔2021〕2号文件,6月25日,市供销总社将整改报告提交给了市纪委。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分管班子成员吴益明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吴益明同志在民主生活上作了深刻检查。(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人才储备和人员梯队建设不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企业员工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一是针对企业员工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公司董事会专门研究提出招工计划,上报市总社批准,启动招聘工作。二是新招聘4名派遣员工已于4月份到岗,平均年龄36岁,其中3名为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三是6月份通过以会代训开展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以适应当前企业管理。(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内部职责未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按照“三定方案”划分科室职责。”问题。一是7月6日,对三定方案中我社所有科室职能再次进行核对,初步制定了合作指导科和业务管理科职能调整方案,并提交党委会研究。二是7月中旬向编办提交报告,要求进行调整,编办已对内设科室职能调整作出批复。三是在8月24日召集业务科和合作指导科人员,根据市社党委关于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方案明确了各自职能和工作职责,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上一轮巡察提出的蚕茧公司信访问题至今未妥善解决。”问题。一是蚕茧公司改制后,因经营不善拖欠职工养老医保金,职工情绪不稳定,尽管一直以来供销社多方协调,积极疏导,但上访持续不断,自2019年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长时期内未产生信访、上访情况。目前蚕茧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由于其所剩资产少、价值低、抵押情况复杂,较难变现且资金缺口较大,为帮助解决好企业职工现实困难,市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多方(供销社、银行、典当行)协商,争取各方大力支持,在法院和供销社的协调下,供销社下属云龙公司提出以评估价收购蚕茧公司5处资产,价值310万元,用以弥补职工养老医保金所需资金。二是市供销社多次与资产破产管理人进行对接沟通,破产管理人也向法院就破产资产不能网拍情况进行了汇报,5月12日由人民法院就破产资产的处置具体方案向市政府进行了请示,6月9日市政府已召开协调会研究同意处置方案,明确云龙公司按评估价收购破产资产,所得资金优先用于补缴职工的社会保险金等。6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明确书面请示上报后由分管市领导签字批复。三是已联系管理人于7月9日重新提交书面请示,7月13日市政府已批复,随后办理破产资产转让手续,8月20日云龙公司已支付转让款200万元,9月底前付清113万元余款。8月20日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1271475.80元,解除蚕茧公司职工医保黑名单。支付破产前拖欠职工医药费以及办理3名职工退休费用共24万余元。关于身份置换金问题,建议公司职工走司法程序解决。(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长效坚持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临时事项未做到会前充分酝酿。”问题。一是6月下旬对2018年出台的党委议事规则进行重新审核,并与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对照,明确其是否需要修订。二是7月初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进行党委议事规则学习。三是强化落实,特别对班子成员议题提交提出要求,保证其他班子成员对议题有充足的酝酿时间。(已完成整改)
(二)“企业退休党员属地管理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3月下旬已向组织部报送企业退休和停产企业党员实施属地管理请示,明确了供销系统职工无法参照国企退休党员属地化管理政策。二是4、5月份与游埠、聚丰、城西、城区、农资5个退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了解相关困难,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三是5月17日,修订印发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四是6月5日,制定印发《兰溪市供销系统企业离退休党员管理办法》,明确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视情况可通过线上微信群学习等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认真落实好市委部署要求,通过这次巡察整改,继续提高抓党建促业务意识,增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意识,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程序,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精气神。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大对人财物以及涉企及风险点监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三是锲而不舍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建立、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通过明确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建立岗位责任制等,增强工作程序规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010810,邮政信箱:兰溪市丹溪大道24号,电子邮箱:952756407@qq.com。
中共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