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3793087E/2022-105831
市司法局
2022-01-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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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环境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鼓励开展企业间临时交易,盘活环境资源,现将《兰溪市排污权临时交易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地址:兰溪市三江路124号,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2020087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厉励 联系电话:0579-88887603
附件:起草说明.docx排污权临时交易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1月16日,我单位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地址:兰溪市三江路124号;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20200879@qq.com。
联系人:厉励;联系电话:0579-88887603。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