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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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