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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司法局
2021-09-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9-0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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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充分体现人人参与普法的主人翁意识,引导、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普法规划拟定工作中来,将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列入规划之中,更好地指导全市普法工作开展。我局已于2021年8月19日通过“兰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于2021年9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花路721号)。
联系人:罗宇莎
电话:0579-89029860
电子邮箱:409454623@qq.com
兰溪市司法局
2021年9月3日
中共兰溪市委宣传部 兰溪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
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广泛应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为重点的普法对象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基本形成。
2021年到2025年,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节点。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兰溪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培育创新能力,着力提升法治文化的融合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全民普法制度机制的改革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能力,为我市深入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力服务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夯实社会法治基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全面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互促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共同推进,提高全民普法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城乡和群体间均衡发展。
——坚持数字化驱动。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方式流程、宣传内容、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深化精准普法,提升整体效能。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夜学以及党校、干部学院课程的重点内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好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阐述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持续推进宪法主题阵地建设,加强宪法学习实践场所建设。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将民法典内容作为打造“群众身边法治文化阵地”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依托民法典微视频制作、网上知识竞答、民法典书画比赛等形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开展服务中心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的总体目标,为融入长三角、加快金兰同城化发展做好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围绕法治兰溪、平安兰溪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
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考核,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列为干部日常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三)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为企业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实施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完善乡村(社区)“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文明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就餐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加快建设兰溪名片的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法治文化的熏陶与影响作用,促进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法治建设。
(一)培育有兰溪辨识度的法治文化。深入挖掘李渔文化、诸葛亮文化、廉政文化等蕴含的法治元素,探索打造兰溪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加强制度机制保障,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推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农家院等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阵地形式,推动农村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矛调中心、党校、企业职工之家等基层平台作为法治文化培育的重要基地。因地制宜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系统集成,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2025年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弘扬红船精神,守好“红色根脉”,把法治元素融入浙西特委纪念馆、杨东海纪念馆、红色莲塘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兰溪红色资源,探索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
(三)打造兰溪法治文化建设品牌。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加强法治书法、法治摄影、法治漫画、法治电影、法治微视频的创作和传播。鼓励创建一批法治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新闻媒体、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创作,逐步形成行业齐全、类别丰富的法治文化产业链条。积极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各种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助力公共文化高水平均等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加强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一)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群团组织以及全科网格员、驻企服务员、民情民访代办员等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不断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等机构的法治保障力度。加强基层“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系统提升“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推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问题。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强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及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二)深化依法治校。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教育领域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做好学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课教师轮训。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方面的法治教育,推动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好有经济困难师生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三)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健全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建立失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四)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进“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网络普法活动和网络治理专项行动。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五)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医院投诉处置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工作。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针对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深化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六、着力提高普法精准性实效性
(一)开展融入式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中,提供有较强对象感、体验感、参与感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起草制定的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对立法内容进行解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加强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关注重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
(二)加强社会化普法。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普法队伍建设,打造兰溪品牌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嘉许激励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发展社会普法组织(工作室),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向社会提供精准化的专业领域普法。培育社会大普法精品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指导,扩大优质普法资源的社会知晓率和使用率。落实新闻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媒介等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普法。
(三)加强智慧化普法。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打通“报、网、端、微、屏”融媒体平台壁垒,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资源共建共享。以效果为导向,依托数字技术企业、现代传媒企业的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以融合为导向,强化跨场景应用的普法功能,探索建立一批数智普法场景、项目和平台,推动“智慧普法”。
七、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省级统一要求,兰溪市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2025年开展总结验收和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五年规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兰溪、法治兰溪(法治政府)等考核评价内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有关条款,发出改进建议书。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三)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向社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从培训教育、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保障,为基层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人才培养。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