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不服兰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1133078173379010XA/2021-99698
市司法局
2021-09-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9-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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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杨某某
被申请人:兰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所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编号:3307813004115***)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7月28日收悉,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7月30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自愿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8月2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自愿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