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3379010XA/2021-99698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09-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杨某某不服兰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9-29 16:4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申请人:杨某某

被申请人:兰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所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编号:3307813004115***)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7月28日收悉,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7月30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自愿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8月2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自愿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