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379010XA/2021-99725
兰溪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市司法局
2021-09-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9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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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
决算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向上级政府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或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设有8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复议应诉科、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17个直属司法所、1个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149.3万元,支出总计2149.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32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元,占82.54%;项目支出375.3万元,占17.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9.3万元,支出总计2149.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32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5.02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9.3万元,占10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2020年年初预算为1529.41万元,2020年决算为175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奖金增加。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年初预算为55.8万元,2020年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020年年初预算为22万元,2020年决算为4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追加经费19.6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2020年年初预算为19.2万元,2020年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缩减培训经费。
2040607法律援助。2020年年初预算为74.59元,2020年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经费。
2040610社区矫正。2020年年初预算为107万元,2020年决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的历年结余部分被财政收回。
2040612法制建设。2020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20年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经费。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为49万元,2020年决算为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装备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2080801抚恤。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16.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一名退休干部病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死亡抚恤金;
公用经费23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74.5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占64.7%,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54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占35.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相应职能增加,接待任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6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4万元,支出5.5万元,完成预算的6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工作运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来兰工作交流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累计28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来兰工作交流等支出。26批次,接待28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8.1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19年度增加37.93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开支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兰溪市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司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故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司法局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项目及社区矫正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6万元,执行数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3件,实现了应援尽援;二是充分保障贫困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法律援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 2020 |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兰溪市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 | 92.6 | 92.6 | 20 | 100.00% | 20 | |||||||
其中:本级财政资金 | 0 | 54.6 | 54.6 | — | — | ||||||||
上级财政资金 | 38 | 38 | 38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法律援助相关规定,为困难群众和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 为困难群众及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3件。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45)分 | 数量指标 | 法院审判阶段刑事案件 | 450件 | 241件 | 5.0 | 5.0 |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范围,从一审所有案件减少到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 | 50件 | 51件 | 5.0 | 5.0 | |||||||||
民事诉讼、冲裁案件 | 250件 | 139件 | 5.0 | 5.0 | 应援尽援 | ||||||||
公安侦查阶段刑事案件 | 公安侦查阶段刑事案件 | 75件 | 5.0 | 5.0 | |||||||||
质量指标 | 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各项工作时间 | 按法定时效办结 | 按法定时效完成 | 5.0 | 5.0 | ||||||||
成本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补助 | 38万元 | 按照《兰溪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发放 | 5.0 | 5.0 | ||||||||
法律援助案件补助 | 20万元 | 按照《兰溪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发放 | 5.0 | 5.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15.0 | 15.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15.0 | 15.0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等相关者满意度 | 满意度 | 95% | 100% | 5.0 | 5.0 | |||||||
评价等次 | 优 | 总分 | 100 |
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4万元,执行数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社区矫正中心升级和司法所相关矫正设备升级;二是开展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存在历年结余结转情况,导致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实际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早谋划,细化预算项目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附社区矫正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 2020 |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兰溪市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 | 84 | 74 | 20 | 88.10% | 98 | ||||||||
其中:本级财政资金 | 0 | — | — | |||||||||||
上级财政资金 | 102 | 84 | 74 | — | 88.10% | — | ||||||||
其他资金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矫正工作相关设备提升;2.智慧矫正中心升级;3.提升心理矫治项目;4.做好各类矫正相关宣传;5.推进一体化相关工作;6.做好日常其他工作。 | 1、已按照要求采购一套智慧中心、一套一体化所需设备;2、与社区组织签订新合作合同;3、开展系列《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4、完成其他上级布置的工作。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45)分 | 数量指标 | 社工费用 | 10人次 | 14人次 | 3.0 | 3.0 | ||||||||
公共意外保险服务 | 400人 | 400人 | 3.0 | 3.0 | ||||||||||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 至少购置一套 | 一套 | 3.0 | 3.0 | ||||||||||
做好服刑人员心理矫治 | 400人 | 400人 | 2.0 | 2.0 | ||||||||||
政法一体化设备 | 政法一体化设备 | 一套 | 5.0 | 5.0 | ||||||||||
心理咨询服务 | 局机关一个月一个,司法所至少每季度一次 | 70次 | 5.0 | 5.0 | ||||||||||
质量指标 | 政法一体化设备,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 合格 | 合格 | 5.0 | 5.0 | |||||||||
确保服刑人员生命安全 | 400人 | 400人 | 3.0 | 3.0 | ||||||||||
时效指标 | 心理咨询服务时间 | 1年 | 1年 | 2.0 | 2.0 | |||||||||
公共意外保险服务时间 | 1年 | 1年 | 1.0 | 1.0 | ||||||||||
政法一体化设备,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期限 | 1年 | 1年 | 3.0 | 3.0 | ||||||||||
成本指标 | 社工费用 | 40万 | 40万 | 3.0 | 3.0 | |||||||||
心理咨询服务投入 | 10万 | 10万元 | 5.0 | 5.0 | ||||||||||
公共意外保险服务费用 | 5万 | 5万 | 2.0 | 2.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社区安全创建 | 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安全 | 确保了社区矫正安全 | 30.0 | 30.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等相关者满意度 | 满意率 | 100% | 100% | 5.0 | 5.0 | ||||||||
评价等次 | 优 | 总分 | 98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至公开之日,评价报告未出。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支出。
19.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9.法律援助经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0.社区矫正: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1. 法制建设: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2.其他司法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