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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金建高铁(兰溪段)弱电线路迁改项目EPC 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1-09-26

金建高铁(兰溪段)弱电线路迁改项目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建高铁(兰溪段)弱电线路迁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铁集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215号)批准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采用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兰溪市金建高铁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概算约为  3405.6115 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  3322.6741万元。

2、项目概况:金建高铁(兰溪段)弱电线路迁改项目EPC总承包,本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通信线路、信号、油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线和设施的迁改及防护项目的勘察设计、地下管线探明、预算、物资采购、施工、调试、工程验收、移交等所有与迁改、防护工程及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相关产权协调等有关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满足新建金建高铁(兰溪段)等相关工程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线和设施的迁改及防护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4、工程建设地点:兰溪市灵洞乡、云山及女埠街道;

5计划工期:10个月(含设计周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企业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除联合体协议书和特别注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内容外);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5)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6) 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为牵头人业绩)近五年(2016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铁路项目通信线路及管线新(迁)建工程施工业绩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人员: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合同工程,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或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合同工程,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注:如牵头单位是设计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允许为同一人。

    如牵头单位是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允许为同一人。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7、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

(2)投标人须出具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投标人须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 月 ** 日至2021年** 月 **日17时00分前登录兰溪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ztbapp.lx.gov.cn/t9/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各投标单位须按“投标保证金缴纳订单”要求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不接受其他快递

2、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  **月  ** 日  ** 时**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部门

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9-88138522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金建高铁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溪市永进路9号

办公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大楼主楼23 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67900959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18605790722





注意事项:

1、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在 兰 溪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专 栏 网 站 ( 网址 :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或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共资源交易”链接进入)浏览招标文件。首次使用兰溪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报名投标的用户,需先注册账号且办理绑定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才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前来办理 CA 锁。   

2、投标保证金需使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订单,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 0579-88894310联系。

3、金华各县(市、区)交易中心投标CA已经实现互通互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通过直接绑定在兰溪市交易平台均可使用,无需另行付费。

4、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 0579-88894332、15167153142。

 

 

注:若对招标文件由异议的,请于2021 年9月29日17:00时前,按《反馈表》格式填写意见,并发送至行政监督部门指定邮箱932577449@qq.com

 金建高铁(兰溪段)弱电线路迁改项目-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