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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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兰溪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根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做到“两手硬、两战赢”,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统筹推进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深入实施“四大战略”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执行效果

(一)多点发力实现收支平衡

积极应对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叠加”影响,克服前所未有的财政压力,实现年度收支平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亿元,增长4.7%,增幅位列金华首位。一是持续做好增收节支。加大对优质税源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跟踪监控培育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统筹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服务,全面收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千方百计储备财源,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二是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建立健全收入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对照组织收入各项具体指标,每月分析研判财政经济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收支款项统筹管理,倒排收支计划,把握收支节奏,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三是尽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深入研究各项政策,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获直达资金、政府债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及各类专项补助等53.1亿元,增长81.8%,规模空前,有效带动逆周期调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聚焦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将有限资金用于民生实事项目和关键核心领域。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第一时间启动资金应急保障机制,及时筹措并足额拨付8827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核拨复工复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等专项经费5350万元,迅速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助力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二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年安排民生支出55.07亿元,增长1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统筹支持精准扶贫、教育、农业、医疗、养老、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三是积极支持稳企业稳发展。迅速成立政策专班,落实“五减”政策13.76亿元,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兑现助推高质量发展各项惠企政策资金7.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6%。对金融机构5.11亿元再贷款给予补贴性奖励255万元;为16家重点疫情防控企业争取2.04亿元再贷款资金,安排财政贴息243万元;设立惠企利民资金池,提供必要的政策储备。四是统筹推进“四大战略”。进一步加大重点工程支持力度,多渠道支持金建高铁、地下停车场、临金高速、上华至琅琊公路、诸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0亿元。进一步加大文化事业费投入,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拨付人才政策资金1795万元,支持购房补贴、百博入企、再就业资金、科技特派员经费、双引双回工作经费等。

(三)平稳有序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超额完成化债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有效降低筹资成本。二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省与地方责任分担机制,提高社会保障风险金提取比例,继续加大多渠道筹资力度,力争省级财政倾斜帮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三是切实筑牢“三保”风险。省市联动推进“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始终将“三保”摆在第一支出序列,强化财政收支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库款管理制度,大力争取省级调度款支持。四是防范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指导,守住基层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防线。

(四)规范高效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坚持量入为出,着力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进一步探索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二是精准高效落实直达资金。根据“体现公平、统筹兼顾、高效直达”的原则,大力争取并及时下达直达资金,实时监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建立资金执行监督通报机制,确保更好更快支持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1亿元,用于支持防疫应急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5.06亿元,用于充实养老保险基金。三是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新一轮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覆盖资金21.85亿元,防范廉政风险,确保资金效益。

(五)多措并施深化国企改革

一是继续做强国有资产。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原则,推进国企整合重组和集中统一监管,实施闲置国有资产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资产布局,提高管理效率。2020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量为629.3亿元,负债率为64.0%。二是增强国企盈利能力。指导国企特别是四大集团做强主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央企、省企合作。上线国有企业数字化平台,加强大数据对企业经营服务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国企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优化国企投资、运作、监督等全链条闭合管理机制,新增选树5家清廉国企建设样本,细化人才招引和激励方案等,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性管理。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收到财政国资相关建议35件,其中主办1件。根据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研服务,按时答复相关建议,代表满意率达100%。特别是在办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主办件中,从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监管、乡镇财源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化地加强了乡镇财政管理,今年又出台了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0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增长4.7%,与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639318万元,收入合计93541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9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与执行数一致,增长3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安排支出518874万元,增长29.3%);加上转移支付174463万元,支出合计935413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11月4日,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了财政预算调整。

全市财政结转下年52509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预算周转金规模229万元,与上年一致。

全市预备费预算6000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

2019年底收回部门及专户存量资金结余12196万元,2020年当年清理收回74424万元(主要为清理专户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使用76425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截至2020年底,结余10195万元。

2019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412万元,2020年从收回结余资金中安排1535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876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6188万元,与执行数一致,为预算的96.6%,增长86.9%;加上转移性收入137619万元,收入合计66380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1078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77.8%,增长103.3%(其中政府性基金地方安排支出336192万元,增长55.0%);加上转移性支出212729万元,支出合计66380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加上转移性收入398万元,收入合计55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558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12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0%,增长4.1%,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80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7.9%,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3193万元,年底滚存结余210308万元。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2020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4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6亿元。2020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0.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99亿元,专项债务42.44亿元。

(2)结构

截至2020年末,我市债务余额为601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8881万元,占29.8%;专项债务422315万元,占70.2%。

(3)使用

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14000万元,其中:用于上华至琅琊公路建设支出2000万元,诸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6000万元,其中:用于金建高铁项目资本金58800万元,临金高速项目资本金4600万元,东站地下停车场项目资本金22600万元。

(4)偿还

2020年,我市债务还本支出354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72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680万元,均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第二部分2021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七、2021年1至6月财政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系统谋划紧抓财政收入

加强税源服务和招商引资,科学有序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和复垦指标交易,对一般性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压减10%,为财政平稳运行和全年收支平衡固本强基。根据上级政策导向,分两批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工作,合力争取了各类政策资金22.22亿元。不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尽力争取更大财力增长空间,上半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3亿元,增长19.0%,增幅列金华市并列第二名。

(二)分类施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赋能,安排财政科技预算5391万元,支持研发投入等科技奖励支出,增长15.6%。以涉企资金信息化奖补平台为依托,应兑尽兑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51亿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清晰的减负清单,按规定减免企业税费成本、用工成本、财务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累计兑现7.66亿元。深入调研主要贡献企业成本情况,制定落实相关措施。贯彻落实全面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拨付汽车、家电、住餐等消费补贴370万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三)全力以赴保障社会民生事业

积极助推乡村振兴,集成投入一事一议、村级阵地建设等专项资金,争取到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县建设项目。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财政教育支出预算13.58亿元,增长6.3%,统筹提升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持学校设备购置、校舍维修、人才激励等。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特别是按照“全民接种、应接尽接”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财政保障工作,已拨付资金6392万元。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安排3.09亿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排查与治理。全力助推重大工程,争取到上华至琅琊公路项目一般债券3000万元、市防疫应急医院项目专项债券4000万元等,同时继续助推金建高铁、351国道、330国道二期、313省道等重点工程建设。

(四)千方百计筑牢财政风险防线

每月测算“三保”支出需求,加强库款管理与财政收支节点管理,牢牢兜住“三保”风险底线。注重政府债务管理,争取到再融资债券7.5亿元,进一步减轻债务压力。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理,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一方面按规定上缴5.18亿元,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级帮扶激励政策;测算分析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制定完成《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对乡镇财政机构定位、职能作用、业务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作系统梳理和规范。

(五)多点发力释放国企发展动能

坚持“严管、放活”原则,印发《兰溪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行动方案》,配套出台清廉国企建设、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遵循“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原则,制定国企紧缺人才、一般人才和“人才直通车”等阳光招聘方案,完善人才薪酬和福利待遇规定。进一步明确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事宜,建立健全国企监事制度,从制度层面推动国企改革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将政府性投资形成资产并分类注入国企,进一步做优国企资产结构,提升筹资能力。支持国企做大资产拓展业务,全面梳理128个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鼓励由国企承接施工。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利用“资产云”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和管理国企资产,实现34处房产公开拍租收入201万元。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八、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增长19.0%。按收入结构分,其中税收收入17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增长21.9%;非税收入40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增长7.9%。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增长1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增长0.3%。

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36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增长9.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审计、股东会议均于年度中期召开,收益均于下半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下降35.3%,主要是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收入统一在省级体现。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后,增长35.7%,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

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7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下降46.7%,主要是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支出统一在省级体现。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后,增长13.3%,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2021年3月接省厅通知,补记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508万元,年初结余修改为210816万元,本期收支结余6975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7791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根据浙财社〔2020〕148号、浙财社〔2021〕30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应承担专项性责任(指专项审计确定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需由基金发放待遇的责任)、管理性责任(指因未完成省下达的收入计划、违规少收多支等管理缺失产生的当年基金收入减少额和支出增加额)和当年收支缺口责任(指剔除专项性责任、管理性责任后形成的当年基金收支缺口额)。经测算,今年我市分担额为103647万元(其中专项性责任51240万元,当年收支缺口责任52407万元,未考虑管理性责任),比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补助机制多负担43419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2020年底余额601196万元,2021年1至6月新增一般债券3000万元用于上华至琅琊公路建设,新增专项债券4000万元用于防疫应急医院建设;减少专项债务348万元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6月底余额6076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877万元,专项债务425761万元。

九、下一步工作举措

当前,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抬升企业成本,中小微企业困难较大。从我市财政收支情况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但大部分税源仍在建设和培育中,向实际财力转化的能力还不够强,加上我市市场主体不多,税收底子仍然较为薄弱;而且,目前上级对地方财政进一步加大了调控力度,地方收入调节空间急剧收窄,而必要刚性支出需求日益增加,导致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只增不减。对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既坚定信心,又正视困难,做好财政跨周期调节,统筹防范各类可能性风险,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财政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推动“四大战略”行稳致远。

(一)硬化预算约束,把握收支节奏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税制改革,加强收入监控和库款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不折不扣兑现减税降费政策,应兑尽兑涉企政策资金,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支出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经费开支标准,健全资金使用动态监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立足精准高效,深化财政国资改革

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实行预算执行率动态推送管理。持续加强事前绩效管理,构建完善全面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以提高绩效结果应用效果为目标,推进项目重点评价,探索项目预算总支出评价,选择部分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和乡镇财政运行综合评价试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落实非税收入“归税”试点,原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更加侧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完善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

(三)坚持整体智治,推动财政数字化转型

强化系统思维,运用系统方法,统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根据上级部署,迭代升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进一步提高监控功能。优化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巩固和发展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一卡通”发放成果。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政采云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四)强化底线思维,筑牢财政风险防线

继续深入实施政府隐性债务化债计划,依法依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预判和预警机制,加大多渠道资金筹措力度,大力争取省级帮扶激励政策。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继续加强财政收支节点管理。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8月25日

  兰溪市2020年决算草案和2021年1—6月执行情况附表.docx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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