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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柏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柏社乡

  • 发文字号:

    兰柏政〔2018〕45号

  • 成文日期:

    2018-04-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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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有效性:

关于柏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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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2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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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兰溪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采取一切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平安兰溪”和柏社建设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长:刘秋瑾

副组长:滕步新、陈慧林

 员:孙俊杰、章明军、缪高翔、琚宏刚、柳明贵、舒丽群、张胜飞、陈  静、王小兵、伍亚军、何  军、马云飞、蔡  磊、王  宙、钱晓平、杨森亮、姚建芳、陈瑞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副书记陈慧林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成员为工作人员。

三、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的1 O类黑恶势力确定为专项斗争重点内容。具体为: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 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排摸到底到边。乡政府及各村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属区域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要做到串并结合。要对近年来各类举报信息、信访案件、违纪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二要做到专群结合。辖区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系统,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警情社情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形成人民战争态势。三要做到条块结合。乡纪委、组织、综治等部门,要从日常管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中排查线索、发现苗头;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对校园、工地、医院、市场、渔业、娱乐场所、车站、道路、旅游景区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挖掘线索、搜集情况;乡政府要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开展全方位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依法精准打击。乡政府要配合市政法机关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不枉不纵、不偏不倚、秉公执法,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做好刑事惩处与治安处罚的有效衔接,对于够不上刑事处罚的人员,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确保“抓得了、放得回、管得住”。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坚决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对带有黑恶势力犯罪苗头的各类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防止坐大成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大复杂的黑社会犯罪组织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必要时采取专案经营等措施。要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所有单位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提供线索,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四)加强综合治理。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扫黑除恶斗争职责任务,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推动治理创新,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不断加大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促进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好转。加强对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加强对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尤其加强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所利用。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防止漏管失控,确保做到“发现得了、掌握得住、控制得牢”。

(五)加大执纪力度。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乡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确保正本清源,净化政治生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六)强化基层组织。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有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领班子,同时将一些“村霸’’和不符合条件人员扫除出村“两委’’班子队伍。健全党组织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证。全力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优势,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年初)。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全乡部署动员,开展线索排摸,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2月一12月)。坚持“以打开路,全面打击”,以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为推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有效震慑,在全乡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一12月)。坚持“深度经营,深度打击”,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2月一12月)。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性胜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乡党政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乡政府要成立专项斗争领导组织机构及相应的工作专班。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投入,加强执法安全保障,确保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二)严明工作纪律。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党性意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对中央、省、金华及市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透露的绝对不透露。严禁打探消息,有为黑恶势力说情的领导干部,有关单位要一一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善于将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要加大正面宣传声势,及时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充分展示乡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提高群众参与打击举报黑恶势力的积极性。 1.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宣传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氛围,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2.强化阵地宣传。要求各村至少张贴本市公检法司《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一份,悬挂2-3条横幅、标语。要在醒目位置张贴1份通告,悬挂1条横幅、标语(4月30日前完成)。3.要与平安兰溪建设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借助平安指导员进村入户、“平安共同体”等行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广辟线索来源,拓宽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保护措施,鼓励和发动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年度平安综治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打击处理的个人,坚决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参照上级规定,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柏社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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